浙江省丽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 (2023年第19期)
近期,丽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糕点、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物、饮料、食糖、肉制品、保健食物等13类108批次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查验和断定:抽样查验合格100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是农兽药残留超支和重金属污染,详细状况布告如下:
(一)缙云县康怡超市出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缙云县大杨水产经营部出售的鲫鱼,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遂昌伟华蔬菜摊出售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缙云县李一将生鲜经营部出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缙云县惠满家超市出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濛洲大街农贸商场二弄7号吴学生出售的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浙江华才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一)青田县鹤城大街中心菜商场季小娇出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浙江华才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二)青田叶琳蔬菜经营部出售的老姜,铅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查验组织为浙江华才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物,丽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马中止出产、出售,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并依法予以查办,保证后处理到位并依据实在的状况积极开展追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