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速冻水产品中的亚硝酸盐的限量值是多少
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答复速冻水产品中的亚硝酸盐的限量值是多少
时间:2024-09-20 14:45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文:
核心提示:在速冻水产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检测出来为1.8mg/kg,已经排除非原料带入入和主动添加,依据哪一个标准判定这样的产品是否合格?(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关于速冻水产品中的亚硝酸盐限量规定,是否可以依据奶粉国家标准来判定,毕竟奶粉标准是最严格的)。
省局领导好: 1、根据《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水是不允许添加亚硝酸盐的,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亚硝酸盐的限量值,并且标准为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92mg/kg; 2、根据《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也不允许添加亚硝酸盐,但是在国家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还是规定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亚硝酸盐的含量(以 NaNO2 计)2.0mg/kg; 现在有一个疑问,在中的亚硝酸盐含量检测出来为1.8mg/kg,已经排除非原料带入入和主动添加,依据哪一个标准判定这个产品是不是合格?(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关于速冻水产品中的亚硝酸盐限量规定,是不是能够依据奶粉国家标准来判定,毕竟奶粉标准是最严格的)。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8.3.7款、9.4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关注食品在工艺流程中可能会产生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情况,鼓励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减低其风险。应对原料和产品做检验,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原料控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以有效验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控制措施。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区域标准的企业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建议径向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受理时间:2024-09-12答复时间:2024-09-13答复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资讯搜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今日导读:猪肉冒充牛肉干电商卖了500万;客服回应知名主播带货酸菜货不对板;有名的公司回应月饼被曝有钢针(2024年9月25日)
大牌云集 食饮荟萃 ——2024中食展®(广州)盛大开幕 开启新“食”代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13期)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期)
大牌云集 食饮荟萃 ——2024中食展®(广州)盛大开幕 开启新“食”代